7輛非法套牌機動車被集中銷毀 交警提示“二手車”交易要及早過戶
記者 宿珺
本報訊
昨日,記者從包頭市交管支隊獲悉,交管部門近日在包頭市紅泉地物資貿易有限公司報廢汽車回收分公司依法集中銷毀7輛非法套牌機動車,其中有寶馬、尼桑等3輛小客車、2輛出租車、1輛大貨車、1輛兩輪摩托車,這是2014年交管支隊第一次集中重拳打擊非法套牌機動車的專項整治。
包頭市交管支隊122指揮中心警官張麗娜介紹,“被依法集中銷毀的7輛機動車有著共性的特征,就是在被依法查到套用他人機動車號牌后,不能夠提供本車的合法證明、不能補辦合法手續(如該車的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等)。而這些被銷毀的車輛中,像寶馬小客車除了套用其他車輛號牌外,發動機也被更改,是名副其實的“克隆車”。一輛大貨車套用了其他車輛牌照后,肆意違法出行,不僅給被套用的機動車輛帶來多筆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在查獲過程中民警還發現,這輛大貨車經過多次買賣交易,最初車輛在巴彥淖爾市上戶。由于買賣次數過多,最終也說不清楚車輛的合法手續去了哪兒。”
另外,在被銷毀的7輛機動車中,有2輛“假冒出租車”。駕駛人擅自將車輛噴涂了與出租車相同的外觀樣式,企圖從事道路非法營運。
交警建議市民,購買“二手車”時一定要到正規的交易市場,要依法取得車輛的合法證明和手續。購買“二手車”后要及早辦理過戶手續。這7輛機動車在被查獲后,交管部門依法通知車輛所有人在一個月之內提供機動車合法證明,可有的車主不前來接受處理,有的無法提供車輛合法手續。依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07條規定,交管部門依法對這7輛機動車登報公告3個月,之后依法對這7輛機動車進行了集中公開銷毀。
對“涉牌”交通違法行為,交管部門表示將加大檢查力度,凡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號牌者,將收繳牌照、扣留機動車,對駕駛人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者,會對駕駛人處以罰款200元,并對駕駛人駕駛證一次性記滿12分。